从国家运行看家庭秩序

最近读《技术与文明:我们的时代和未来》时,一段话让我陷入思考:

李斯特不同意亚当·斯密“个体逐利能自动带来公共利益”的观点。他认为个体的逐利行为只会促进个人利益,而国家的职责则是促进全民的福利。比如,私人奴隶主能靠奴隶制发财,但奴隶制对国家整体却是一场灾难;铁路建设虽然利于国家发展,但却可能损害某些个人利益。因此李斯特主张:“国家的归国家,私人的归私人”。

我也相信,人本身就是逐利的。

于是问题来了:

一个由无数追求私利的人组成的国家,怎么可能促进“所有人的利益”?

仔细一想,答案或许是:

要促进所有人的利益,必须靠制度的相互制衡。

国家结构包含资本、劳工、行政、司法、媒体与公民等多方力量,只有这些力量彼此牵制,才能避免一家独大。制度的根本,不是奢望人性高尚,而是承认现实——人人都会优先考虑自己,因此必须相互制约。

卢梭在《忏悔录》中讲了一个故事:

一位富翁写遗嘱说,他死后子女能继承全部财产。那么,即便子女再孝顺,内心也难免暗自盘算:“什么时候继承遗产呢?”

但如果富翁改成每年给子女发年金,只要他活着,子女每年都能收到钱,那情况就完全不同了。子女不但不会盼着他死,甚至还会主动照顾他的起居。

卢梭点出了一个不必理想化的现实:

合理的制度安排,可以让每个人在追求自身利益时,也必须顾及他人。

我进一步想到:不仅国家,家庭关系其实也需要这种“制衡机制”。

传统观念总把家庭描述成充满爱的地方,人们靠感情和牺牲维持关系。但人性本来逐利,家庭难道不需要制衡吗?

比如“男主外女主内”,曾经被视作天经地义。但这个模式的本质,就是把家庭责任倾向一方,让另一方自由发展事业、拥有经济主导权。

有这种情况:

有些人,在外面鼓励女性参与社会发展,回到家却立刻希望妻子辞职回归家庭。

他可能就是经济部长,在会议上强调女性劳动对国家经济的意义,但一回到家就换了立场,想让妻子专职照顾家庭。表面看是不同观点,实际上却出于同一种利益算计:以对自己最有利的方式行事。

其实不仅是男性,女性也一样。有些女人也会幻想“老公在家带娃做饭”,只为享受家庭中的权力感。只要是人,都难免有想压制他人、凸显自己的欲望。

真正善良而理性的人,并非没有“压人一头”的欲望,而是能意识到自己角色的变化,愿意主动克制单方面的索取。

在中国文化里,人们渴望家庭长久,但很多人采用的方法,却是类似于“阉割”,让对方离不开自己。

我听过两个故事:

有个男性同事抱怨,妻子生完孩子后拒绝辞职当家庭主妇,他无法理解妻子的选择。还有一位女性,她生完孩子发现自己的工资正好够请育儿嫂,亲戚劝她:“你赚的钱不都给育儿嫂了吗?不如自己带娃。”但她还是坚持了工作,并请了育儿嫂。

我非常认同她的选择。

因为如果她退出职场,这份育儿责任就会变成她一个人的事;但请了育儿嫂,这笔费用就成了家庭共同承担的责任。更重要的是,保留职业,能让她未来拥有更多自主权和选择空间,避免家庭变成一个无偿劳务的岗位。她把家庭从牺牲一方推向协商共担。

制衡,才是家庭真正长久之道。